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21〕227号,以下简称“学校推免办法”),按照学校下发《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学校通知”)要求,结合管道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管道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院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组 长:贾莉娜 蒋华义
成 员:高 亮 崔 莹 代建波 潘 杰 石 韵 赵志峰 董鸣皋 孙剑秋 奴丽艳木 李晶 屈蓉 王甲
二、推免原则
1.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和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生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为保证政策延续性,各院系推免生综合评议加分实施细则确需调整,须写明变动依据。
4. 原则上,每名导师只能带一名推免生。
三、推荐名额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推荐指标数,根据各专业(油气储运工程、土木工程、安全工程、工程管理)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人数权重,并综合考虑各专业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政策连续性等因素,确定学院各本科专业2026年推荐名额。
四、推荐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我院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5. 无不及格科目(截止申请当年7月31日),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前40%,并获得本校本专业一名教授(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推荐。
6.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五、推荐工作程序
学院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要求,在推荐、接收两个阶段开展相应的工作。推荐工作程序如下:
1. 个人申请:凡符合推免条件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教授推荐信、相应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教授推荐信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务处盖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初选:学院对提出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答辩,并进行综合排序,根据各专业推免名额、依序推荐。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推免生资格认定汇总表》。
(3)《推免生综合评议加分情况汇总表》,涉及学科竞赛类奖励(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由教务处审核盖章(每页);论文、专利由院系在权威网站查询核对,有疑义的咨询科研处。
(4)本科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四级成绩单扫描件(新过四级未取得成绩单或成绩单遗失的须在四级成绩证明上由院系辅导员、副书记审核签字)及特殊专长认定表合并扫描的一个PDF文件。
(5)《应届本科毕业生特殊专长审核认定表》学科竞赛类须明确奖项名称、对应等级、团队成员排名等,由教务处审核盖章。
(6)综合评议加分项对应的证明材料。
3. 学校复核推免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报推荐名单。
4.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按照学校推免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要公开公示。
六、计分实施办法
1. 推免生综合考核成绩由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和综合评议加分两部分组成,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按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高低排名。计分办法为:综合考核成绩=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90%+综合评议加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 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
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考核范围为前六个学期所有计划内课程的考试成绩。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存在补考、重修记录的,由教务处出具第一次考试成绩;经学院、教务处同意并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因转专业、休学、参军入伍、交换学习等原因需要申请课程替代的,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认定后纳入学业成绩计算。
转专业学生学业成绩,由学院前往教务处进行统一认定,教务处剔除不属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出具成绩单,以该成绩单为准进行核算。
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的计分办法为: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注:学生成绩以教务处盖章成绩单为准)
3. 综合评议加分
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其最高分项。综合评议加分根据学校下发的《西安石油大学推免生综合评议加分实施细则(试行)》,考虑学院新组建实际情况和政策延续,按照分专业制定的《西安石油大学管道工程学院推免生综合评议加分实施细则》执行。
七、特殊学术专长认定
1. 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申请综合评议加分的特殊学术专长。
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科研论文和科研竞赛认定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评议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 学院成立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导师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对我院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与学业无关、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3. 特殊学术专长答辩实行实名制现场评分方式,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要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计入综合评议加分。
八、接收
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21〕227 号)文件执行。
九、管理与监督
1. 学院所有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办法、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均认真研究,集体决策。严格执行推免政策规定,做好推免生名额、推荐办法、拟推免名单、接收办法、拟录取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所有环节和过程均要做到可追溯。
2. 公示期间,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有意见、建议或者申诉、举报的,可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书面反映。学生对学院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书面反映,学院和学校会及时查明情况并反馈处理结果。
3.学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对造成推免生指标作废的学生,将在学生档案中如实记载。
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5.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十、其他
1. 本细则未尽述之事宜,以学校文件和通知为准。
2. 本次推免工作如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调整,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管道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1日
西安石油大学管道工程学院推免生综合评议加分
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下发的《西安石油大学推免生综合评议加分实施细则(试行)》,考虑学院新组建实际情况和各专业综合评议加分政策的延续,综合各专业上一年度的综合评议加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综合评议加分项目包括学术论文、专利、学科竞赛、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和学院自定成果(以下简称“各项成果”)等7类。
第二条 学术论文
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可予以加分,本类加分不超过2.0分,具体各专业加分细则见表1。学术论文须与学业相关,西安石油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等级认定由学校科研处审定或按照科研处相关文件执行。
表1学术论文加分细则
序号 |
论文级别 |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 |
安全工程专业 |
土木工程专业 |
工程管理专业 |
1 |
特种期刊一类 |
2.0 |
2.0 |
2.0 |
2.0 |
2 |
特种期刊二类 |
1.75 |
3 |
权威期刊一类 |
1.5 |
4 |
权威期刊二类 |
1.25 |
1.8 |
5 |
权威期刊三类 |
1.0 |
1.6 |
6 |
权威期刊四类 |
0.75 |
1.4 |
7 |
核心期刊一类 |
0.5 |
1.2 |
8 |
核心期刊二类 |
0.25 |
1.0 |
1.8 |
1.8 |
第三条 专利
学生本科阶段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可予以加分。本类加分不超过1.5分,具体各专业加分细则见表2。专利须与学业相关,西安石油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专利认定由学校科研处审定或按照科研处相关文件执行。
表2专利加分细则
序号 |
类别 |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 |
安全工程专业 |
土木工程专业 |
工程管理专业 |
1 |
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
1.5 |
1.5 |
1.5 |
1.5 |
2 |
国家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
1.0 |
1.2 |
3 |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
0.5 |
1.0 |
1.35 |
1.35 |
第四条 学科竞赛
学生本科阶段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获奖且为证书持有者(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可予以加分,本类加分不超过2.5分。团队竞赛成员排名以成果证书载明的姓名排序为准。
1. 2025年2月11日以前(以参赛时间为准)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奖以《西安石油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分级分类目录(2023年更新)》予以认定,奖项等级认定参考《西安石油大学学生竞赛管理办法(2020版)》,申请材料备注:XX级X等奖,个人排名X/X。具体各专业加分细则见表3。
表3 学科竞赛分类加分表
序号 |
等级 |
奖项 |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 |
安全工程专业 |
土木工程专业 |
工程管理专业 |
1 |
国家级一等奖 |
国家级A类特等奖、一等奖 国家级B类特等奖、一等奖 |
2.5 |
2.5 |
2.5 |
2.5 |
2 |
国家级二等奖 |
国家级A类二等奖 国家级B类二等奖 国家级C类特等奖、一等奖 |
2.0 |
2.0 |
2.4 |
2.4 |
3 |
国家级三等奖 |
国家级A类三等奖 国家级B类三等奖 国家级C类二等奖 |
1.5 |
1.6 |
2.3 |
2.3 |
4 |
省级一等奖 |
省级A类特等奖、一等奖, 省级B类特等奖、一等奖 |
1.0 |
1.5 |
2.0 |
2.0 |
5 |
省级二等奖 |
国家级C类三等奖 省级A类二等奖 省级B类二等奖 省级C类特等奖、一等奖 |
0.5 |
1.0 |
1.9 |
1.9 |
2. 2025年2月11日之后(以参赛时间为准)获得国家级B类及以上竞赛奖励,获奖以《西安石油大学学科竞赛分级分类目录(2025暂行)》予以认定,申请材料备注:XX级X类X等奖(第X等次),排名X/X。具体各专业加分细则见表4。
表4 学科竞赛分类加分表
序号 |
等级 |
奖项 |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 |
安全工程专业 |
土木工程专业 |
工程管理专业 |
1 |
国家级一等奖 |
国家级A类特等奖、一等奖 国家级B1类特等奖、一等奖 |
2.5 |
2.5 |
2.5 |
2.5 |
2 |
国家级二等奖 |
国家级A类二等奖 国家级B1类二等奖,国家级B2类特等奖、一等奖 |
2.0 |
2.0 |
2.4 |
2.4 |
3 |
国家级三等奖 |
国家级A类三等奖 国家级B1类三等奖,国家级B2类二等奖、三等奖 |
1.5 |
1.6 |
2.3 |
2.3 |
3.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团队参赛(二人及以上)赋分原则:二人合作的,排名第一占70%,排名第二占30%;三人合作的,排名第一占60%,排名第二占25%,排名第三占15%;四人合作的,排名第一55%,排名第二占22%,排名第三占13%,排名第四占10%;五人合作的,排名第一占52%,排名第二占20%,排名第三占12%,排名第四占10%,排名第五占6%;六人合作的,排名第一占50%,排名第二占18%,排名第三占11%,排名第四占9%,排名第五占7%;排名第六占5%;学生署名第七及以后的不计分。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团队参赛(二人及以上)赋分原则:不区分排名先后。安全工程专业团队参赛(二人及以上)赋分原则:成员排序差异化加分,在相应奖项加分的基础上乘以对应系数,成员排序和对应的系数按照《西安石油大学科研业绩量化计算办法(2021)》执行。
第五条 志愿服务
学生本科阶段参与志愿服务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可予以加分。其中受到全国性表彰加1.0分;受到省级表彰加0.5分。本类加分不超过1.0分。志愿服务等级由学校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审定或按照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六条 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本科阶段参加知名权威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原则上应不少于30天。实习期间有具体的实习岗位和明确的工作职责,并获得国际组织实习证明材料,可予以加分,加分为1.0分。国际组织实习认定由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定或按照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七条 参军入伍服兵役
学生本科阶段应征参军入伍,圆满履行兵役义务,可予以加分,加分为1.0分。参军入伍服兵役由学校武装部审定或按照武装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八条 学院自定成果
学院自定成果加分项延续上一年度各专业政策,本类加分不超过1.0分,具体各专业加分细则见表5。
表5 学院自定成果加分表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 |
安全工程专业 |
土木工程专业 |
工程管理专业 |
学生本科阶段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有证书)加1.0分,获得厅局级科研成果奖励(有证书)加0.5分。获奖等级认定由学校科研处审定或按照科研处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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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任学生党支部副书记满一届任期加1.0分;担任学生党支部委员满一届任期加0.5分;优秀学生党员加0.5分。 (2)担任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或社团总负责人满一届任期加1.0分;担任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满一届任期加0.5分。 (3)担任学院班级建设示范班(曾获评铁人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班集体等)的班长或团支书满两年,班级建设成效显著的加1.0分;其他班委干部任期满两年加0.6分;担任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满两年加0.8分;其他班委干部任期满两年加0.4分。 (4)担任学院办公室助理满三年,经考核优秀的加1.0分;担任学院办公室助理满两年,经考核优秀的加0.7分;担任学院办公室助理满一年,经考核优秀的加0.3分。(学生管理办公室认定)。 (5)学院加分项按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 |
学生已通过全国大学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加1.0分。 |
学生已通过全国大学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加1.0分。 |
第九条 综合评议加分成绩以10%的权重计入学生综合考核成绩。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第十条 某一类有多项加分,或同一成果获得多项奖励的,只计一项最高分。
第十一条 各项成果时间范围为学生入学之日至学院规定的推免申请材料提交之日。
第十二条 各项成果均以学术期刊、证书、证明或相关材料原件为准,否则不予加分。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管道工程学院负责解释,下一年度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统一标准修订。
管道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1日